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来源:中国军网责任编辑:菅琳
2015-08-21 09:59

第六章 分队乘坐汽车、火车、舰(船)艇和飞机

第四十三条 乘坐汽车

第四十四条 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 乘坐火车

第四十六条 乘坐舰(船)艇

第四十七条乘坐飞机

第七章 敬礼

第四十八条 敬礼的种类

第四十九条 敬礼、礼毕

第五十条 单个军人敬礼

第五十一条 分队、部队敬礼

第八章 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

第五十二条 国旗的掌持

第五十三条 国旗的升降

第五十四条 军旗的掌持

第五十五条 军旗的授予

第五十六条 迎军旗

第五十七条 送军旗

第五十八条 其他部队和院校迎送军旗

第九章 阅兵

第五十九条 阅兵权限

第六十条 阅兵形式

第六十一条 阅兵程序

第六十二条 师以上部队阅兵

第六十三条 其他部队和院校阅兵

第六十四条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第六十五条 空中阅兵

第十章 晋升(授予)军衔、授枪和纪念仪式

第六十六条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第六十七条 授枪仪式

第六十八条 纪念仪式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武警部队适用

第七十条队 列动作调整授权

第七十一条 生效时间

附 录

附录一 队列口令的分类、下达的基本要领和呼号的节奏

附录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

附录三 标兵旗的规格

附录四 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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