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不能凭证免费乘公交,为啥?

来源:中国国防报作者:谷巍峰责任编辑:菅琳
2016-06-02 00:03

莫让如此细则凉了兵心

■谷巍峰

日前偶然在某城坐公交时,一则关于公交卡的通知,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这份题为《关于规范社会特殊群体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通知》,用密密麻麻的800字,详述了一项新规定:残疾军人不能凭证免费乘公交了,得办IC卡!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明文规定。既然如此,为何还需要办IC卡?《通知》中声明是“为方便残疾军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更好地为社会特殊群体服务 ”,并多次强调“必须本人持有,他人不得使用”。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出台规定的本身不是为了方便残疾军人,而是防止转借证、用假证等情况发生。所以,干脆用上IC卡:一方面,不易仿造;另一方面,公交公司有了认证权。

这字里行间的防备意识让人不免心寒,而这冠冕堂皇的《通知》的本意也与方便、服务背道而驰。

先说办卡,“可持《残疾军人证》和照片到各区民政部门登记,再由公交公司统一办理”。本来出示证件就能乘车,现在得去拍照片、登记、办理、领取,民政局、公交公司来回跑。程序繁琐,“方便”了谁?

再说用卡,800多字的《通知》全面列出了如遇到未带卡、卡过期、卡非本人使用、丢失卡未挂失前、卡损坏等各种情况的相关处理方式。最让人费解的是,这卡还得年审!残疾又不是病,一年半载哪会好?这《通知》看起来都不能简单明了,可想而知,真正用起来也不会方便。

虽然看起来:交照片、领卡、年审,加起来也就跑上三次,麻烦不算大;两张照片,两三块钱,钱也不算多;“社会特殊群体”,一个称谓而已,不计较就算了。但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反映的是优抚意识的减弱、军人光荣的褪色,体现的是残疾军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大事。

留心身边,会发现这样的“小事”还有很多:三等功的喜报就不用送到家了,反正去领也跑不了几步路;春节前也没必要给军属家买对联鞭炮了,反正没几个钱,都买得起;买车票时军人不用优先了,都急……

但正是这些小细节才能体现大关怀。这些对军人优惠的政策制度当初制定不是没有根据的,有的是军人工作特殊性的需要,有的是对军人光荣身份的认同,体现的是尊重、温度和感情。

笔者感受过这样的温暖。笔者曾赶往郑州高铁站乘车,由于事情紧急,咬咬牙扬着军官证挤到前面。那位售票员举起我的证件,向队伍扬了扬:军人优先!顺利买到票后,我一边奔跑赶车,一边回味这个只有3秒钟的细节。虽然只是一举手、一句话,体现出的却是对军人优先的认同,体现着的是拥军优抚政策的落实。

愿我们这片土地上,少出一些这种800字的《通知》,多落实满载人情味的政策。

(《中国国防报》2016年06月02日 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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