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和台湾: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杨毅周责任编辑:张硕
2015-10-25 03:35

台湾同胞的抗日斗争,是全民族抗战的重要组成部分

1895年,一纸《马关条约》,使得台湾与祖国大陆咫尺天涯。

当《马关条约》签署消息传来,台湾同胞“四百万人同一哭”,群情激愤。来自台湾的举人汪春源等人联名上书清廷:“与其生为降虏,不如死为义民。”台湾名士丘逢甲等人组织义军,誓死抵抗日本侵略者,慨言“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悲愤壮烈之情溢于言表。

台湾同胞热血卫故土,抵抗之激烈,出乎日本侵略者预料。从1895年5月日军登陆开始,台湾各路义军与刘永福的黑旗军并肩作战,同仇敌忾。战火持续5个月,燃遍台湾岛。日军在付出惨痛代价后,才得以占领全岛。

此后,台湾同胞的反日斗争“史不绝书”,涌现出简大狮、柯铁、林少猫、莫那鲁道等抗日义士,北埔事件、苗栗事件、西来庵事件、雾社事件等抗日起义此起彼伏。义军手持弓箭、猎枪等简陋武器,迎击装备了飞机、山炮的日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宁可战死、不愿偷生的凛然正气,天地可鉴。

中国全面抗战爆发后,台湾同胞认识到,“覆巢无完卵”“唇亡齿必寒”,只有祖国抗战胜利了,台湾才可能光复,遂积极参加和支援大陆人民抗战。台湾史学家连横对子孙们说:“欲求台湾之解放,须先建设祖国。”他嘱咐儿子要回大陆效力。

两岸同胞居于同一个国家,面临同样命运,共同拿起武器,抗击同一个敌人。仅抗战初期,就有5万多台湾热血青年内渡大陆抗日,有的直接奔赴一线杀敌,有的投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李友邦将军组建“台湾义勇队”,在福建、浙江一带开展对日斗争。

台湾同胞的抗日斗争,纳入了中华民族的抗战行列。台湾同胞不论在哪里从事抗战,都是为中华民族反抗日本侵略而战,也是为自身解放而斗争。1941年9月成立的台湾革命同盟会,在宣言中指出:“祖国的命运,亦即台湾的命运。祖国存,则台湾亦存;祖国战胜,则台湾光复,否则沉沦。”

台湾同胞与日寇斗争五十载,付出了牺牲数十万人的巨大代价。历史无言,历史铭记:在波澜壮阔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册上,台湾同胞没有缺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台湾同胞始终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台湾同胞的抗日斗争是全民族抗战的重要组成部分。

台湾光复的历史表明,祖国大陆是台湾同胞的根,根深才能叶茂。没有全民族抗战的胜利,就没有台湾的光复。台湾回归祖国,是全体中华儿女浴血奋战换来的。台湾光复史,是两岸同胞共同用鲜血写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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