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公祭办法》颁布两周年,落实怎么样?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严珊 陈利责任编辑:黄杨海
2016-03-20 02:03

依法维护英烈的尊严

【访谈实录】 

记者:曾在网络上看过一篇帖子,一位网民在谈论民众对待英烈的态度时扼腕长叹:“非常时期,呼唤英雄;无灾无难,忘记英雄。”曾几何时,随着社会思潮的多元化和一些敌对势力的推波助澜,网上坊间涌动着一股不念先祖、不敬英雄的暗流,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等革命英烈一个个被抹黑、恶搞。出台《烈士公祭办法》等法律条文规定,对依法肯定英烈历史贡献、维护英烈历史地位,起到了什么作用? 

柴东超(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干部):有哲人说,回顾人类历史上的共同灾难,不是我们“愿意”记住什么,而是我们“有道德责任”记住什么。近几年,除了出台《烈士公祭办法》以外,国家在依法维护革命先烈的历史地位、敬仰和尊重烈士精神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要求广泛宣传烈士英雄事迹、坚持不懈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坚持用烈士的英雄事迹教育青少年、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首个国家公祭仪式,发表重要讲话并与民众代表一起,为国家公祭鼎揭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明确每年9月30日为全国烈士纪念日,以国家的名义向烈士致敬,让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英烈永远受到后来者的缅怀和敬仰…… 

当然,每一次祭奠都离不开仪式的承载,出台《烈士公祭办法》,就是要通过庄严的仪式来营造氛围,彰显一个国家对待英烈的态度,让情感的共鸣,唤醒人们谨记我们该纪念谁,我们该敬畏什么。

与此同时,我们也坚决同那些损坏烈士陵园的行为,调侃、践踏、丑化英烈的“小丑角色”作斗争。2013年8月,广州市市民张某在个人微博上发布诋毁“狼牙山五壮士”的内容。接到网友举报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依法对张某进行抓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新闻故事】 

陆军第12集团军某旅下士阮豪一直和战友们说,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有两场祭奠英烈活动触及灵魂。

第一次,经过3个月的新兵训练,阮豪经受住了新兵连的种种考验。没想到,授衔的那一天,部队组织武装50公里战斗体能拉练,官兵天不亮就出发,一路奔袭,到达的目的地竟是一座烈士陵园——“刘老庄82烈士陵园”。

“我们刚刚的行军路线,就是当年82烈士誓死战斗的地方!”站在祭奠英烈的队伍里,听着旅领导的深情讲述,阮豪感觉到自己和英烈有了心灵交集,“学习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成为了一句刻进他心底深处的誓言。

第二次,2014年9月30日,在家休假的阮豪陪着爷爷一起端坐在电视机前,收看首个烈士纪念日转播盛况:五星红旗高高飘扬,人民英雄纪念碑巍然矗立,雄壮的国歌在耳畔回响……电视画面里,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许多人默默肃立、垂首哀思,缅怀先烈。阮豪和爷爷深受感染,不约而同地起身默哀。

“如果说站在祭奠的队伍里,我感受到的是英烈们‘一生一世,不存升官发财心,只知救国救民事’的家国情怀,那么,站在祭奠的队伍外面,我看到的则是一个国家对她的英雄儿女的追思与褒奖,它让追寻英雄、仰望崇高的道德标准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价值导向。”阮豪在日记中写下心声:“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再次遭到挑战,我一定会像先烈们那样不惜命、不退缩,因为我们的背后有祖国和人民,即使牺牲了,也有后人瞻仰、凭吊、怀念……”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