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化专家断言:爆炸事故现场不可能有神经性毒剂

来源:中国军网-军报记者作者:梁蓬飞、武元晋责任编辑:张硕
2015-08-20 22:47

防化专家断言:天津港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现场不可能有神经性毒剂

中国军网-军报记者天津8月20日电(解放军报记者梁蓬飞、武元晋)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天津港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现场检出“神经性毒气”,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引起一些民众的恐慌。今天下午,解放军防化学院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断言,事故现场不可能有神经性毒剂。

防化学院是我国唯一一所从事核生化防护教学研究的专业性院校,长期与毒魔打交道,拥有防护、侦检、洗消等领域的顶尖专家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事故发生后,该学院组织60多名防化专家紧急驰援,为救援工作的科学有序展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针对坊间有关事故现场检出“神经性毒气”的言论,学院副院长赵金松和三位防化专家做出了回应。

这三位专家分别是国家反恐怖协调领导小组反化学恐怖专家组成员程振兴教授,国家商务部两用化学品出口管制专家组化学组组长、我国唯一的高纯度毒剂合成实验室设施代表项丰顺研究员,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网络专家、国家反恐怖协调领导小组反生物恐怖专家组成员、国家商务部两用化学品出口管制专家王学峰研究员,堪称业界资深权威人士。

据他们介绍,媒体所说的“神经性毒气”,专业名称为“神经性毒剂”,是通过抑制神经递质中的胆碱酯酶,使人体中毒的一类毒剂,主要有沙林、梭曼和维埃克斯等。综合各方面信息,他们认为:事故现场不可能有神经性毒剂。理由如下:

一是从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方面来说,不应该有神经性毒剂。神经性毒剂属于《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严格禁止的一类化学战剂。我国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原始缔约国,不拥有化学武器。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仅允许各缔约国以防护为目的生产少量毒剂,用于教学科研、部队训练等。目前,我国拥有两个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备案的毒剂生产设施,都在军队的严格管控之下,其生产数量、用途都必须定期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宣布并每年接受严密的国际核查。任何地方企业不允许生产化学战剂,即便是生产化学战剂的原料也要受到严密监控,而且原料生产企业必须接受国际核查。

二从现场条件来看,不可能有神经性毒剂生成。经过连日来的救援侦排,未在现场发现可以生成神经性毒剂的化工原料。而且,现场存放的高危化学品在爆炸和火灾条件下也绝不可能生成神经性毒剂,因为这类毒剂在高温条件下不可能存在,国外就是采取引爆或者高温焚烧技术来销毁毒剂,包括神经性毒剂。

三是从检测结果看,现场没有发现神经性毒剂。防化学院专业救援队到达天津后立即进入事故现场,使用红外遥测、气相色谱—质谱仪、离子迁移谱仪、电化学传感器、显色管以及高危化学品应急监测车等多种专业装备,对爆炸核心区的水、土壤和空气进行综合检测分析,均未发现神经性毒剂及其相关化合物。

四是从报警类检测仪器的原理来看,可能存在仪器误报和人员误判。以测定元素来判断物质种类的仪器设备,均有可能存在误报误判。比如,目前使用较多的AP2C检测器,采用的是火焰光度原理,通过原子发射光谱检测气味中的磷、硫元素显示是否存在相应毒剂,也就是说,如果现场有含磷物质,就有可能产生与神经毒剂相同的报警信号,从而导致仪器误报,进而引发人员误判。事实上,防化人员在现场检测出大量的磷酸三苯酯,系源自泡沫灭火剂中的阻燃剂,这类物质很可能导致检测器误报为神经性毒剂。要准确判断复杂环境下的化学物质,必须通过多种手段相互验证,才能得出准确结论。此外,救援指挥部在现场多个点位安放了鸡、鸽子和兔子等,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这些动物有神经性毒剂中毒症状。

五是从事故伤病员的病症来看,无神经性毒剂中毒症状。神经性毒剂的毒性极高,属速杀性毒剂,约1/4米粒大小的20mg维埃克斯,就可使人在5-10分钟内致人死亡,人员中毒将出现缩瞳、胸闷、流涎等症状,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所有伤者均未出现上述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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