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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国防和军队改革历程与启示(上)

来源:国防参考作者:秦 天 李大光责任编辑:董文龙2014-09-24 16:23

新中国成立后,我军实施的较大规模的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就有10次,先后有数十个大军区和兵团级单位被撤销,近千所军队院校、医院等被裁撤、缩编或改隶,全军员额从抗美援朝时的627万人减为目前的230万人。回顾建国以来我军历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大致可以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至1952年,确立国家军事领导体制和人民解放军进行精简整编。1949年10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重新组成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重新划分战区,将全国划分为13个军区;调整了总部和战区的领导机构;组建了新的军兵种,改建和新建了军事院校。到1950年,人民解放军总人数骤增至近550万,军费开支占国家财政支出的41.1%。1950年4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军队进行大规模的精简整编复员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央军委于5月16日至31日对整编复员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和部署。决定军队复员150万人,将全军的总员额由550万压缩到400万,当年即复员23.9万余人。这是我军建国后的第一次精简整编。整编方针是:缩减陆军,尤其是步兵员额,加强空军、海军及各特种兵部队员额。不久,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精简整编工作终止。之后,由于战争需要军队又进行了扩编,到1951年底总兵力达到611万人,最高时达到627万人。朝鲜战场形势基本稳定后,中共中央决定再次进行精简整编,毛泽东于1952年1月批准了《军事整编计划》。到1952年10月底,共精简19个军部、73个师,近200万人。基本实现了朝鲜战争爆发前国家计划将军队员额压缩到400万的目标。军费开支占全国财政总支出比例由1951年的43%下降为32.9%。这是第二次精简整编,更确切地说是第一次精简整编任务的继续。通过这次精简整编,陆军初步完成由分散领导向集中统一指挥、从单一步兵体制向诸兵种合成体制的转变。同时,海军、空军和院校建设得到了加强。

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8年底,人民解放军按照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确定的精简整编规划和贯彻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又进行了第三、四两次大的精简整编。其中,第三次精简整编工作从1954年2月全面开始至1955年底结束,是落实1953年12月7日—1954年1月26日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精神对人民解放军现代化建设总方针总任务的回应。全军总兵力共精简了21.2%,总员额减到350万人。其中陆军部队裁减比例最大,特种兵得到加强,极大地推进了人民解放军合成化建设。军费开支由1953年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34.2%下降到24.1%。通过整编,全军基本上做到了人员统一编制、武器统一定型,人民解放军基本上实现了单一兵种向诸军兵种合成化的转变。

第四次精简整编是对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回应。整编工作从1956年11月开始,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于1957年1月通过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确定全军总人数再裁减1/3,要求3年裁减130万人,压缩至250万人左右。到1958年底结束,全军成建制地集体转业或移交地方1个军部、46个师、30余所医院和30余所院校。全军总员额降至240万,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人数最少的时期。其中陆军裁员最多,陆军编制人数仅相当于新中国成立时的1/3,约占全军总员额的54.6%。在减少陆军的同时,加强了海、空军和各技术兵种的建设。到1958年,调整后的海军、空军和陆军各技术兵种的人数已占全军总人数的32%。军费开支占国家总财政支出比例下降到12.2%。这次精简整编主要裁减了陆军、公安军和各级机关党校及其附属单位和勤务分队,人民解放军合成化程度显著提高,编制体制实现了一次根本性调整。精简整编紧紧围绕着军队建设和国家经济建设关系这一主题展开,是对党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主题的回应。

20世纪50年代经过四次精简整编,人民解放军总员额得到有效控制,军费开支大幅下降,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经济建设。更具意义的是,通过四次精简整编加强了海、空军和陆军各技术兵种的建设,创建了海军、空军、公安军、防空军及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形成了五大军种和七大兵种,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民解放军以陆军为主的单一军种局面,调整后的海军、空军和陆军各技术兵种编制更趋合理,完成了人民解放军向国防军体制及合成化的过渡。

第三阶段:1975年整顿军队到80年代百万大裁军,经历了第五、六、七、八次精简整编。邓小平关于时代主题的科学判断,进一步指明了我军建设的方向,为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应该说,新时期中国军队改革的起点是1975年的军队整顿。邓小平曾这样说过,改革也在1975年试验过一段时间,那时的改革用的名称是整顿。

第五次精简整编从1975年底到1976年,重点解决比例失调和部队臃肿问题,全军总人数减少13.6%。1975年6月24日至7月5日,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决定3年内将军队减少60万人。9月,中央军委批准了总参谋部《压缩军队员额,调整体制编制方案》,军队精简整编工作在全军展开,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到1976年,军队总人数比1975年减少13.6%。1978年1月18日,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军队体制编制的调整方案》,明确要求军队继续贯彻执行1975年确定的精简整编方针、原则和措施,进行体制编制调整。5月13日,邓小平同总参谋部领导谈话时,针对“文革”对军队建设的破坏,曾形象地指出:“我们军队的状况,还是1975年讲的,就是三种状况:软、懒、散;五个字:肿、散、骄、奢、惰。”他语重心长地说:“这么庞大的指挥机构,指挥战争是要打败仗的。”

以“消肿”为突破口,人民军队又经过第六、七、八次精简整编,朝着精兵、合成、高效的方向大步迈进。第六次精简整编是1980年至1981年。1980年3月,中央军委决定大力精简机关,压缩非战斗人员和保障部队。8月15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关于军队精简整编方案》,提出这次精简整编的原则是:精简机关,压缩军队员额,减少保障部队和非战斗人员。这次裁并了各级机关重叠机构,撤销了省军区独立师,部分野战军步兵师改为简编师。第七次精简整编是1982年至1983年。1982年9月,中央军委批准下发《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明确了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的方针和原则。据此,军队体制编制开始调整和改革。这次精简整编将军委炮兵、装甲兵、工程兵机关改为总参下辖的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军区直属的炮兵、坦克和野战工兵部队,大部划归陆军的军内建制;将铁道兵并入铁道部;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所驻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八次精简整编是1985年的百万大裁军。1985年5月23日至6月6日,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扩大会议。会议作出国防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的重大决策,即从立足于“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临战状态,转到和平时期建设的轨道上来。为实行国防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使军队能够适应现代局部战争要求,中央军委决定在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体制编制调整的基础上,实行军队全面改革。同年7月11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转发了《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要求精简与改革体制编制、改革有关制度同步进行,并提出军队改革体制、精简整编的根本目的,是要逐步把人民解放军建设成为一支机构精干、指挥灵便、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反应快速、效率很高、战斗力很强的精兵。根据这一总要求,这次改革体制、精简整编的任务:一是压缩军队总员额,全军总人数减少100万;二是改革体制编制,同时还要改革和建立一些相关的制度。到198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员额由423.8万人减到323.5万人。之后,又作了进一步的裁减,至1990年,全军总员额减到319.9万人,共裁减员额103.9万人,占裁减前总员额的24.5%,完成百万裁军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