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维和部队遇袭敲响我国海外安全保护警钟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马建光 王啸臻责任编辑:张硕
2016-06-02 10:10
 

5月31日,在马里北部加奥,中国第四批赴马里维和医疗队救治袭击事件伤者。

近年来,我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不再局限于仅仅派出工兵、运输和医疗等保障分队。此次马里维和行动,我国首次派出警卫分队执行任务区警卫执勤任务。2015年7月,我国首次派出整建制的维和步兵营,在南苏丹履行维和使命。向联合国维和任务区派出安全部队这一行动,实现了我国维和部队从支援保障型向防御作战型的转变,履行多样化行动任务的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庄严宣布,中国将加入新的联合国维和能力待命机制,决定为此率先组建常备成建制维和警队,并建设8000人规模的维和待命部队;今后5年,中国将向非盟提供总额为1亿美元的无偿军事援助,以支持非洲常备军和危机应对快速反应部队建设;中国还将向联合国在非洲的维和行动部署首支直升机分队。这些举措无疑既能增强中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参与处理国际危机的能力,又可以对任务区其他人员及中国公民提供最直接的安全保护。

根据“当事国同意、中立、非自卫或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的维和三原则,联合国维和人员只有在需要保护自身及任务对象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被看作是维护和平的政治行为的维和部队参与任务区反恐行动也受到了严加限制。这就使得仅仅依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兵力,尚不足以对我国海外利益和人员安全提供周全的保护。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切实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保护力度。”因此,建设一个包含外交、法律、经济、军事等多方面的海外利益保护综合体系势在必行。

当外交、法律、经济等手段都不足以维护或实现海外经济利益时,特别是针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愈发严重时,军事途径就必须成为有效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可靠支撑。2013年《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首次提出,海外利益已经成为中国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海上护航、撤离海外公民、应急救援等海外行动,成为人民解放军维护国家利益和履行国际义务的重要方式。从2008年底开始,我国已派出多批次海军护航编队执行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打击海盗、维护航行安全的专项军事任务。2011年2月,我军积极组织“伊尔-76”运输机、“徐州”号导弹护卫舰等武装力量配合利比亚海外公民撤离行动。2015年3月,我国海军舰队停止执行亚丁湾护航任务,派出“潍坊”号、“临沂”号导弹护卫舰赴也门参与海外公民撤离行动。这一系列的成功行动为我国海外经济利益和人员安全提供了良好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中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中国海外利益面临的风险也与日俱增,目前的海外利益保护制度建构和行动能力还跟不上现实的需要,必须综合施策,特别是要加快构建海外安全保护力量的保障“支点”体系,提升应急水平,从而使得我们在面对海外突发情况时拥有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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