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里遇袭事件引发的三点疑问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孙洋舟、魏高杰责任编辑:刘航
2016-06-04 21:54

维和部队是否应该主动出击?

当地时间4月21日,中国第三批赴马里维和警卫分队参加联马团东战区司令部组织的超级营地安全防卫演练,快反小组抵达超级营地快速支援营区哨位。韩立建摄

“中国维和部队必须主动出击将凶手绳之以法”,这种想法是很多人在得知我维和部队遭遇袭击后的第一反应,于情可以理解,但不可见诸于行动。

1956年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成立伊始,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就提出了一直沿用至今的“维和三原则”: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当事国的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双方的任何一方;第二,维和行动的实施必须经过有关各方一致同意。第三,维和部队只能携带轻武器,并且只能在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从本质而言,维和部队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队,是维护和平、遏制冲突的组织,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军队,若是主动使用武力,则与联合国宗旨背道而驰。当下,一些偏激的言论要求我维和部队对实施袭击的恐怖分子进行报复性打击,这既违背原则又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危险。

在冷战结束后,某些维和行动的性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逐渐带有了倾向性和强制性特征,从而引发了极其严重的后果。1993年,在索马里民兵组织袭击了一支巴基斯坦维和部队后,联合国安理会错误地下达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抓捕当地军阀艾迪德的任务,影片《黑鹰坠落》正是对此次行动灾难性后果的写照。两年后,最后一批联合国维和部队撤出摩加迪沙,在此期间有102名维和部队人员和近万名索马里人丧生,名为“恢复希望”的维和行动以失败告终。除了索马里行动的惨败,联合国维和部队在波黑、前南斯拉夫、刚果(金)、海地等任务区的行动中也因越矩开火,不但没有缓解冲突,反而激化了地区矛盾,极大损害了联合国的形象。

正如加利秘书长在《和平纲领补编》中指出的,在所有成功的维和行动中这些原则都得到尊重,而在大部分不很成功的行动中总有某一项原则未获尊重。试想,如果我维和部队贸然采取军事行动,必将使当地原本就十分复杂的局势更为混乱,同时也会增大自身被袭击的概率,陷入循环报复的乱局之中。维和人员的安全,最终还是要建立在任务区整体局势的稳定与好转上,这需要联合国维和机构与当事国付出更大的努力,从根本上消除战乱的因素。

维和部队之所以值得让人尊敬,是因为他们认为维护世界和平责无旁贷。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言:“维和行动给冲突地区带去信心,让当地民众看到希望。”当维和英雄马革裹尸还葬,我们在心中敬一杯酒、点一支烛,表达的是对英雄的敬重,传递的是对和平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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