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来源:新华社作者:朱基钗 孙铁翔责任编辑:康哲
2016-08-30 18:19

抓住牛鼻子 功夫在平时 全过程把关

——专家解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关乎党的事业发展,责任重于泰山。近日,中央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为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带病提拔”问题开出“药方”。

专家分析指出,在近期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陆续换届之际,中央出台这样一个重要文件,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将对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织密制度之网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处分、问责、干部能上能下等方面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不断织密织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之网。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意见的制定颁布,又补上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关键一环,让这张制度之网更加严密,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了。

在吸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经验新成果的基础上,意见共提出6条措施,分别为: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

辛鸣表示,这6条措施通过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既“源头预防”又“全程把关”,形成了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辛向阳认为,干部“带病提拔”危害严重,被提拔起来的“带病”干部一方面为腐败的发生埋下了土壤,另一方面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意见紧紧围绕如何解决干部“带病提拔”这一核心问题,从多个层面入手提出对策,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性,释放出非常明确的制度信号。

抓住责任牛鼻子

谁推荐的谁负责,谁考察的谁负责。责任,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牛鼻子。

意见把落实工作责任作为首要措施,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对其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在意见上签字。

“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选人用人是集体行为,很难说清哪些是集体责任,哪些是个人责任。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把人选好了,大家都感到脸上有光,都可以说自己有功;反之,把人选错了,大家都可以把责任一推了之。”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萍表示,压实选人用人工作责任是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

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如何问责?

意见提出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实行倒查,逐一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甄别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意见将选人用人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对有哪些责任、该谁负责、怎么负责、不负责会有什么后果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履行选人用人责任提供了行动指南,也增强了履职尽责的动力和压力。”李萍说。

辛鸣还指出,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办法,也是基于落实责任的考虑。“提拔的时候是你提名推荐的,是你签的字,这就倒逼你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向党组织真实表达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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