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打虎”需要让制度扎根,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王永涛责任编辑:乔梦
2016-03-09 18:05

两会观察:“打虎”需要让制度扎根,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王永涛

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深入人心,引发强烈反响,此次两会又进一步凝练升华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减权限权、创新监管等举措,铲除滋生腐败土壤,进一步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吹响对腐败“零容忍”的进军号角。

李瑞环同志在《学哲学用哲学》中讲,“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毋庸置疑,三年的高压反腐,“大老虎”“小老虎”接连下马,成果显著,成绩可贺,但腐败得不到根本治理,亡党亡国危险仍然存在。随着反腐不断推向深入,腐败存量不断减少,如何让制度在反腐中发挥更大作用,将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儿。“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现在对于制度反腐的呼声也是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漫漫历史,启迪当代,昭示后人。自古以来,腐败就是一种多发“社会病”,危害至深、发人深思、令人警醒。新建王朝屡屡鉴于前代人亡政息的惨痛历史教训,立足长治久安需要,与腐败进行持久拉锯斗争,也逐渐形成了惩于事后、防于事前、防惩并举反腐思路,养廉先养心,表彰廉吏、斥责贪官,立制反腐、铁腕治贪。譬如,禹、汤、文王和武王对贪腐防治结合,一时官风清明、河清海晏,开先秦廉政之风;唐太宗开门纳谏,集思广益,群言畅达,公开权力操作运行,君明臣直,成就了贞观盛世;明太祖朱元璋恩威并用,铁腕反腐甚至不惜律外用刑,对贪腐者族诛、凌迟,虽有违反人道之嫌,但扭转了元末以来贪污腐败之风,开创洪武之治。刚柔并济,情理兼备。

对于预防腐败,干部道德修养、自省自律固然重要,但因软性约束弹性很大,效率因人而异,收效甚是微弱。只有依靠较完备的法制,才能保证行政机构的有效运行,有效遏制腐败。在《秦律》中囊括《为吏之道》,明确良吏、恶吏“五善”“五失”考核标准,重点突出对官吏经管财产的法律检验以杜绝贪污,同时,《秦简•法律答问》中还规定,“令曰勿为而为之,是为‘犯令’;令曰为之而弗为,是为‘废令’”,有效消除了“令不行、禁不止”现象,严苛程度虽可见一斑,但却也造就了大秦百姓争立军功的辉煌一页。与之相辅,在防治腐败的制度中,另立察举、考试任官制度和刺史巡察郡县制度,对官吏行权进行了全面有效督查,震慑了无为慵懒之官。

制度不在多,有效就好;条文不必细,实用就行。十八大以来,我们曾多次向国内外媒体阐释开展反腐败意义、现状和目标,简而言之,“要让我们的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想腐”就要扎好信念篱笆,树立正确政绩观,淡泊名利,抵御诱惑,廉洁奉公,勤政务实;而“不敢腐”则要依靠严格的制度限定,是一种压力下的畏惧,也是一种被动的自我保护。尤其对于军队,容忍腐败一分,战斗力就削弱一尺;腐败发生一回,军心就离散一次。

试看当前,反腐斗争业已进入了攻坚期、深水区,让反腐败走入制度化的轨道,是必然的选择。习主席在改革方法论中讲道,“注重协同性、耦合性,是一个重要内容。”而反腐败的各项制度,同样也需要有“协同”、有“耦合”,进行更精准的节奏把握、更有力的流程控制,这就需要从干部选用、权利运行到督查问责等方面,形成环环咬合的制度链条和惩防有力的“组合拳”,着重建立严格完备的法规制度,让法治威严震慑贪污之心和违法之念;建立广泛舆论监督制度,让每一份权力的运行都置于阳光之下;建立合理有效制衡制度,使干部轻易不敢做违法之事,以减少官员权力“寻租”空间;建立精准科学选用制度,让“德”“才”“廉”兼备的干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进而不断营造政治上清风正气、绿水青山的新生态,形成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的好风尚。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完成时,当下,制度反腐更是呼之欲出,需要铁腕强推!在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干部敬畏感的同时,还要强化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本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践踏法纪绝不姑息的原则,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防止“牛栏关猫”,避免“破窗效应”,让制度扎根,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策划:何文光 曲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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