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法律拥军的“浙江样本”

——浙江出台地方性法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探索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朱达 王余根 罗正然责任编辑:菅琳
2015-11-05 02:01

一次新探索:搭建服务网络提升幸福指数

浙江省军区2012年9月提出立法建议后,立法项目得以快速启动,于今年3月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立法起草小组的主要成员、浙江军事法院院长章仕才认为,其效率如此之高,折射出突破涉军维权瓶颈的紧迫性。

浙江军事法院副院长宁志坚调到杭州工作后,一直与爱人王英琼两地分居,原因是爱人担心随军后会丢了“铁饭碗”。如今,她彻底打消了顾虑。按照《条例》相关规定,王英琼可在杭州实现对口安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随军家属就业难的实际,浙江各级政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相继开展了“军人配偶就业工程”:各地将随军配偶就业纳入政府就业扶持范围,通过提供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援助等方式,为军属就业提供“兜底保障”。

这只是浙江军地搭建法治平台惠及军人军属的一个缩影。在开展法律拥军过程中,他们秉持一个信念:坚持能优则优、优待有据、依法保障,用《条例》搭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拥军服务网络,切实提高军人军属的幸福指数。

走访之江两岸,记者欣喜地看到,从明确政府应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表彰军队功臣,到规定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受侵害后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减免诉讼费;从出台措施方便远离体系医院部队官兵就近选择地方医疗保障点就医,到完善机制安置伤残军人、烈士子女等4类退役士兵……对军人军属权益进行系统化、规范化保障的法治平台已经形成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政治效益。

一个新目标:发挥强军兴军的激励保障效应

淳安县人武部副部长魏群,过去长期在作战部队工作,工作调动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儿子魏来的学业。让他欣慰的是,受益于《条例》中有关优待军人子女教育的有关规定,今年参加中考的魏来享受了加分优待,被某重点高中录取。记者了解到,各地政府根据《条例》相继出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使受正大军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以及在二类以上岛屿部队、飞行潜艇等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能享受更多加分优待……

《条例》引发的“制度磁场”效应亮点频闪。采访中,省军区司令员张明才感慨地说:“在围绕保障军人军属权益展开立法设计时,军地双方始终把目光紧盯强军兴军这条主线,发挥法规制度激励作用,为推动军事斗争准备添动力,为思想政治工作增活力。”

圆了“安居梦”,永嘉县人武部副部长谷常辉喜笑颜开。温州市积极探寻军人住房公积金军地衔接机制,现役军人每个月只需向银行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600多元,在温州购买商品房时,就可享受最高80万元的公积金低息贷款,退役到地方后仍可接续缴存。

如今在浙江,《条例》发挥强军兴军激励保障效应正不断显现,为广大军人军属投身和支持强军实践免除后顾之忧。今年6月,某部飞行员袁晓在某海域驾驶飞机执行任务时,因飞机失事壮烈牺牲,被空军批准为烈士。杭州市政府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全力协助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市领导参加烈士追悼会,赠送了慰问金,并主动协调解决烈士妻子工作,以及儿子上重点小学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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