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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军必须彻底破除本位主义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楼灿礼责任编辑:张琴2015-02-10 03:22

紧贴依法治军法治原则,剖析本位主义存在根源

本位主义是一种产生已久,社会和军队共同存在的现象,成因虽然比较复杂,但惯性思维作祟、现实利益羁绊和追责措施不力是主要因素。

惯性思维作祟。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行为。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其实质就是“官本位”社会,“学而优则仕”就是证明。这一惯性思维在人们头脑中有着深刻烙印。虽然随着依法治军力度不断加大,类似“我的地盘我做主”等思想观念有所转变,但因这种意识历史积淀较深,具有很强的顽固性,致使“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的传统观念不会马上被摒弃。坚持条令怎么讲的就怎么执行、制度怎么规定的就怎么贯彻、职责怎么要求的就怎么落实,也不会马上成为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自然也不会马上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能力和一种素质。

现实利益羁绊。利益是推崇本位主义的原动力。本位主义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对“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现实利益看得过重,始终把眼睛盯在小圈子、小山头上,怕贯彻法律规定使小集体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怕贯彻法律规定使小集体的资源被共享,怕贯彻法律规定使小集体的威信被削弱,怕贯彻法律规定使小集体的潜规则被曝光。想方设法为小圈子设置“篱笆”,为小山头修筑“围墙”,表面上看是为本单位负责任,实际上是谋求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最大化,导致依法治军不易真正立起来落下去。

惩戒措施乏力。“法无严不威,无威而不立。”本位主义之所以能够登上“大雅之堂”,对其打压不够、惩戒不力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现实中,没有就如何纠治本位主义一级一职定责任、一岗一位明责任、一事一物清责任,没有形成封闭的责任体系;没有立起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搞本位主义要坚决惩处的鲜明导向;没有营造对搞本位主义的人,无论职务高低还是关系远近坚持一把戒尺、从严查处的法治风尚。结果是对不该姑息迁就的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本该问责的因为人情关系而“豁免”,致使本位主义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对本位主义给部队、集体和官兵利益造成的损害没有进行有效处理,进而助长了本位主义之风的盛行。